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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大学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
日期:2020年05月12日 18:11点击数: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了确保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,学校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,为进一步细化责任,现制定学校校园网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,违反本制度,将按本制度进行处罚,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二、用户责任

维护校园网接入设备的安全问题。人为损坏校园网设备,除照价赔偿之外,还要接受行政处罚。

遵从学校网络规划,避免妨碍校园网管理。所有用户必须使用学校信息化技术中心分配的固定IP上网。私自改动IP,造成冲突的,学校给予通报批评,限期改回原配置。

禁止登陆不健康和反动的网站。学校信息化技术中心依法登记校园网用户的登陆日志,检查使用记录,发现登陆反动站点和不良站点的,将给予关停线路的处分,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通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禁止发布反动、色情等违法信息。学校信息化技术中心重点检查信息对外发布情况,校园网用户严禁在校园网、互联网站点发布反党、反社会的言论,禁止发布不健康信息。学校信息化技术中心有权记录用户访问互联网的情况,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用户。在互联网传递、发布反动信息的用户,学校信息化技术中心将拆除该用户的上网设备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5、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、计算机室聊天、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
三、管理责任

1、信息化技术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管理,避免出现信息安全事故,及时协助用户防治病毒,维护校园网的信息畅通,出现问题,首先要追究用户责任,然后对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分。

2、信息化技术中心定期召开网络安全会议,通报网络安全状况,解决网络安全问题。

3、信息化技术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,学习网络法律、法规,强化网络安全意识,增强守法观念,提高网络安全水平。

4、对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应定期对其进行病毒检查及升级,不使用不明来源的软盘、光盘;网管人员每月应随机抽查上网机器,若发现问题应令其整改。
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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