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生须知
疫情防控有关要求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(9月12日-9月25日),每日进行体温测量,并如实填写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》(见附件1,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);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,要及时就医并报告。《登记表》和《健康情况声明书》(见附件2),于考试当天统一上交考点监考人员。
同时,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,体温低于37.3℃方获准进入考点。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,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;复测仍不合格的,不得参加考试。考试期间,考生必须遵守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,对于不服从管理,扰乱考试正常进行的,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抵达考场,等候时,要求考生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。核对身份证件时,考生应摘下口罩,以便工作人员核验。